近日,根据《关于印发<内蒙古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内人发〔2003〕124号)文件精神,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公布了2019年度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人选评选结果。
我系刘海英副教授入选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第二层次人才。
据悉此次评选经个人提出申请,所在单位推荐,各盟市及有关主管厅局审核上报,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,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等环节,最终确定入选2019年度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人选193人。其中,第一层次57人,第二层次136人。